租賃條款 Lease Terms

  1. 乘客如在船上吸食違禁毒品及違例者,船家有權立刻終止當日活動,另本公司將不作任何賠償。
  2. 基本快艇租賃方面,已包括了滑水板、救生衣等設備。
  3. 登船人數不得超過交易時議定之人數。
  4. 所有船隻均不可攜犬登船,不便之處,敬請原諒。
  5. 船隻只可在香港水域內航行,否則船主有權拒絕開船。而由快艇所拖行之水上活動則必須在海事處指定之範圍內進行。
  6. 如因天氣轉變或安全理由,船主有權決定選擇較安全的航線及地點登岸。租賃人必須在同一碼頭上落船,如須特別安排,必須提前向船主提出。
  7. 所有船隻均已按照香港法例購有法例規定之各項保險,任何乘客攜來之財物,應自行負責其本身之安全保障,於船上如有失竊,本公司恕不負責,但可代為安排報警處理。於出租船上發生任何損傷或意外,如因本公司或其代理或其任何職員之疏忽引致受損,租賃人可依據保險條款作出應有之責任申請賠償。
  8. 我們本著以服務忠誠、處事小心及細心、價錢合理為服務宗旨。並以提供安全航導建議,各類水上活動指引,及著重高質素之服務為目標,當然一切也以香港法律為依歸。
  9. 所有船隻均不作跳舞之用。
  10. 所有船隻之行駛時間最多為4小時 (租用8小時計)。
  11. 在確定租船的日子後,租賃人須先付70%的訂金。
  12. 在交易日期前一個月,租賃人須付餘下所有費用。如果租賃人在出發10日前取消交易,本公司將會收取船租(全數)之50%,否則租賃人要負責全數費用。
  13. 租賃人要確保船上所有物品及附帶設施,由有關指定人仕依據使用守則或法例操作使用,如因違反以上條款而導至任何財物及設施受損、遺失、或造成任何傷亡,租賃人要自行負責賠償該等損毀及責任。

 

有關處理天氣及風球問題協議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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